通知公告

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 舞阳县自然资源局    信息时间:2023-10-24     阅读次数:

  舞征预告〔2023〕11号
 

  为保障舞阳县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舞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舞泉镇柴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现就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外环路北侧,金大地南侧。东至舞泉镇柴庄村土地,南至南外环路,西至舞钢市土地及舞泉镇柴庄村土地,北至金大地及舞泉镇高庄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舞泉镇柴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土地征收领导小组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预公告期限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县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县土地征收领导小组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5-7122311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