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韵香茶业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单位:
经查,舞阳县韵香茶业有限公司、漯河市犇源养殖有限公司, 两家单位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两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舞阳县民爱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舞阳县昌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新领军养殖合作社、舞阳县智荀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舞阳县贺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灰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沙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绍增种植专业合作社、舞阳县保祥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九家单位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九家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机关于2023年7月13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本机关通过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uyang.gov.cn)进行公告送达,告知其拟吊销营业执照,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现公告期已满,本机关决定依法吊销上述十一家单位营业执照。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舞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6个月内向舞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舞阳县舞泉镇西大街2号院
联系电话:13839519861
联系人:吴涛
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