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征预告〔2023〕2号
为保障舞阳县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舞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北舞渡镇等9个乡镇黄庄村等3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现就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地块一:拟征收土地位于北舞渡镇西南,G329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舞渡镇黄庄村和贾湖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二:拟征收土地位于县张家港路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峰乡泰山庙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三:拟征收土地位于G240(孟寨段)西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孟寨镇周柴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四:拟征收土地位于县城珠海路南段西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舞泉镇双庙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五:拟征收土地位于县城张家港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北角。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舞泉镇董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六:拟征收土地位于县城三里河路与深圳路交叉口西北角。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老蔡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七:拟征收土地位于县城新西路南段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舞泉镇牛市口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八:拟征收土地位于章化镇。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化镇简城村和河湾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九:拟征收土地位于G329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舞渡镇冢张村和顺河街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十:拟征收土地作为S510漯舞快速通道(舞阳段)建设项目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峰乡张集村、段庄村,姜店乡杨天池村、塘河村、路店村和九街镇都岗村、胡岗村、石岗村、井李村、屈岗村、王桥村、顿庄村、扁担赵村、马岗村、后魏村、伸张村、三刘村、胡庄村、桥张村、朱庄村、大杨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十一:拟征收土地作为北关路(三里河路-北外环路段)项目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峰乡李楼村和郑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十二:拟征收土地作为沙河路(北关路-海南路段)项目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峰乡郑庄村和戴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十三:拟征收土地位于侯集镇府东路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侯集镇侯集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十四:拟征收土地位于孟寨镇。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孟寨镇魏寨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十五:拟征收土地位于县城三里河路以北,上海路以西,规划贾湖大道以南,北关路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峰乡李楼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十六:拟征收土地位于县城深圳路(张家港路-三里河路段)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老蔡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十七:拟征收土地位于G240(文峰段)西侧,舞戴路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峰乡碾刘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住宅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土地征收领导小组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县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县土地征收领导小组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5-7222839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