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持续实施 “阳光母亲”计划开展2023年困难妇女“ 两癌 ”救助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经由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中的“两癌”患病妇女,原则上从河南省妇联“两癌”救助申报数据库待救助人员名单中确定。要求低保人员全覆盖,优先病情最严重、家庭条件最困难的“两癌”患病妇女。”的要求。经村级妇联接受申报,乡镇妇联初审汇总,县妇联复核上报,同时根据上级确定的资金分配标准,结合乡镇妇联意见,本次拟救助5人,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
现将拟救助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7121347。
序号 | 地 址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病种 |
1 | 舞阳县莲花镇薛寨村 | 郑*平 | 411121********5525 | 浸润性乳腺癌 |
2 | 舞阳太尉镇魏集村 | 赵*勤 | 411121********5029 | 浸润性乳腺癌 |
3 | 舞阳县辛安镇吴岗村 | 吴*来 | 411121********1028 | 浸润性乳腺癌 |
4 | 舞阳县保和乡冯河村 | 高*萍 | 411121********2067 | 浸润性乳腺癌 |
5 | 舞阳县北舞渡镇中山街村 | 吴*英 | 411121********3545 | 浸润性乳腺癌 |
舞阳县妇女联合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