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商品化、产业化利用,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构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根据《2020年舞阳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拟对县域内秸秆规模化收储利用主体进行一定补助,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申报条件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县域内2020年秸秆收储利用100吨以上企业,秸秆重量折干计算,收储秸秆100吨以下企业不在补助范围,每个申报主体只验收一处存放地,2020年以前收购库存秸秆不在补助范围,秸秆整株(含籽粒)青储不属于秸秆综合利用,不在补助范围。
二、申报程序
县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公告发出7日内,即2020年11月16日下午5:30以前,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到县农技总站报名,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补助方式及补贴标准
收储利用企业报名截止后,农技总站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全县已报名企业秸秆收储数量评估验收,第三方评估只实地测量计算验收时该企业的实际存放秸秆数量。验收结束、评估报告出具后,根据2020年拟用于秸秆收储补贴的资金规模结合第三方验收确认的实际秸秆收储数量,确定具体补贴标准,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验收合格企业补助资金。
四、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所有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有申报资料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连续三年不得申报农业扶持项目。
电话:7130989
舞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