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按照《舞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舞阳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舞农〔2020〕14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培训类型
产业扶贫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脱贫带头人
二、遴选条件
1.从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中遴选,要求管理运行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2.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等;
6.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业绩;7.具有长期持续跟踪服务能力和较强的农业实践培训经验;
8.要服从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和监管。
三、遴选程序
1.申报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并对教学场所或实训基地实地考察。
3.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4.公示期间无异议,经局党组研究,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四、申报材料
1.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
2.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资格申报书,包括简介、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实践实训基地情况、培训计划等;
3.培训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4.独立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5.教师资质证明或聘任证书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有意申报的培训机构,自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9月9日前),按照公告要求向舞阳县农业农村局领取申报表、提交申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培训机构资格申报书在县农业农村局四楼科教股领取。
县农业农村局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0395-7338969
舞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