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上午好,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关注中国舞阳网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县质监局局长王宏同志做客中国舞阳网在线访谈栏目,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计量、标准化、检验检定、打假治劣等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您好,王局长和网友认识一下吧。
王宏(县质监局局长):大家好,感谢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质监工作的高度关心和关注。借此平台,我代表舞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全体干部职工向各位网友朋友道一声谢谢!同时也真诚希望各位在今天的互动时间里畅所欲言,献计献策,对我们的工作再提宝贵意见。现在,我将和大家一起就质监职能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探讨和交流,欢迎朋友们踊跃参与。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访谈正式开始,请广大网民踊跃参与。
小鸟:我们老百姓在集贸市场进行商品交易时如何识别商贩的电子秤是否会缺斤短两? 你们怎样检定管理?
王宏(县质监局局长):集贸市场上用于贸易结算使用的电子秤,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我局计量工作人员将定期给予检定,经检定合格的电子秤加贴有检定合格证标志,可以使用。未加贴“合格证标志”的电子秤,有可能是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消费者可以拒绝使用,缺斤短两的因素很多,有可能商家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欺骗消费者,如有怀疑,可使用检定合格的电子秤复秤或进行计量投诉,投诉电话:12365。电子秤的检定由使用单位提出检定申请,送我局或由我局上门实施检定。
舞水:我想问一下质监部门监管的特种设备都包括哪些种类?是如何检验的?
王宏(县质监局局长):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的检验由漯河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和漯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漯河分院两家机构进行,检验依据为特种设备《检验规程》,《规程》规定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质监局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日常监督。
飞飞:我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经常要坐电梯,要注意什么?
王宏(县质监局局长):乘坐电梯时,要注意观察电梯轿厢内是否有定检合格证书和警示标志,以及应急救援电话,在乘坐时要按照乘用需知的要求,一旦出现紧急事故,不要慌张,保持冷静,按照轿厢内提供的电话和呼叫器进行呼救,自动扶梯要关闭急停开关,等待救援人员来救援。
海草图:王局长,我们全县有多少台电梯?你们如何监管的?它们都安全吗?
王宏(县质监局局长):我们全县电梯有383台,我局在监管电梯过程中,依法对电梯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由漯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漯河分院定期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合格由持有电梯操作员证人员操作方可使用,要求每台电梯都聘请专业取证的维保单位进行每15天一次的维护保养工作。同时每年定期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以及每年组织各电梯使用单位开展电梯安全应急演练等各项措施来确保安全。目前,全县的电梯都纳入了我局的日常监管,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和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我局一律采取强制措施,停止使用。
舞阳梦:我新买了一台电子地磅,还带着出厂合格证,还需要检吗?
王宏(县质监局局长):你购买的电子地磅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它是国家强制性管理的计量器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也就是说,在使用电子衡器的个人和单位,必须经当地质监局对新购买的电子秤进行首次检定,检定合格后才可以使用。
渴望:我每次开车去加油站加油的时候,都怀疑加油站的加油机到底准不准?怎么能知道它到底准不准呢?老觉得跑得不够数呢?
王宏(县质监局局长):我局每3-6个月都会对我县所有加油站的每台加油机和每把加油枪都检测一次,检测合格后贴上一张质量技术监督强制检定合格标签,这张绿色的小标签就贴在加油机的读数表之下,并带有检定证书由加油站保存。在加油前可以看看这把加油枪有没有检定合格,还要注意看标签上的有效期有没有过期。如果对加油量有疑问,也可以拨打质监热线12365进行咨询及投诉举报,我们的计量检定人员、执法人员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于您,老觉得跑得不够数的问题,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计量方面;二是油品的质量方面;计量方面已向你解释了,关于油品的质量方面,按照国家的“三定”方案规定,加油站的油品的质量属于工商部门监管,你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星空:前段时间灌液化气站充气,工作人员说我家原来的气罐用了太久了,要报废,请问王局长是不是真的有这规定啊?
王宏(县质监局局长):根据安全技术规定,我们普通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报废年限分为两种情况 : 1、按照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制造的钢瓶,从出厂之日起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15年后予以强制报废。 2、按照国家标准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制造的钢瓶,从出厂之日起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8年后予以强制报废。
玉儿:最近看到国家对有些玩具产品要求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小孩子今年3岁,每天都和玩具打交道,怎么样快速分辨是不是通过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想请王局长回答一下。
王宏(县质监局局长):国家为了保障儿童安全,提高玩具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关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玩具产品目录》,凡列入目录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目前,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玩具产品主要包括:童车类、电玩具类、塑胶玩具类、金属玩具类、娃娃玩具类、弹射玩具类6类。我们平时在购买玩具产品的时候,我提醒下,可以查看一下产品外包装或产品本体上是否标识了“CCC”标志。
主持人: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非常感谢王局长对我们栏目的大力支持,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谢谢大家,再见!
王宏(县质监局局长):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