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4-08-09 16:38:40 |
类 别: | 咨询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公安局 | ||
主 题: | 政审 | ||
内 容: | 政审需证明本人未参加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的任何活动,找哪个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并出具相关证明?此外本人需带哪些材料去办理? | ||
处理意见: |
出具有无参加邪教组织的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具。 出具该证明不针对本人出具,有负责该人用工单位的政审部门发函(附介绍信、证件、政审表)或携带介绍信、证件、政审表去县级公安机关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办理。 关于其他非法组织不属于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职责管辖范围,应有其他有管辖职责的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具体办理人:赵云鹤 联系电话:13903957558 负 责 人:黄超文 联系电话:18003959916 回复时间:2024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