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3-08-26 17:32:45 |
类 别: | 举报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教育局 | ||
主 题: | 吴城镇中心小学校园内违规举办学前班 | ||
内 容: | 吴城镇中心小学校园内违规举办学前班,国家禁止在学校内圈办学前班,违规办学,乱收费,低于物价局规定价格收取保教费,并对小学教师子女予以免费,望教育机关予以查处。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吴城镇镇直幼儿园位于吴城镇小学院内,2013年根据上级有关政策,为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而增设的附属幼儿园。目前,秋期在园幼儿25人(含4名教师子女),收费按照舞价指导〔2021〕6号二类园保教费每生每期1100元,不存在乱收费现象,教师子女不存减免情况。为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该园今年减少了招生人数,2024年将停止办学。 针对此情况,县教育局要求吴城镇中心学校加强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具体办理人:史秋丽 联系电话:15939552009 负 责 人:李红民 联系电话:15039579866 回复时间: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