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2-11-16 14:49:57
类  别: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教育局
主  题: 延时服务费
内  容:   对于包庄小学收取学生延时费的处理结果,我们群众不理解,不接受。包庄小学2021年9月13号开学,2022年1月10号前放的寒假,不到四个月,收取学生400,按教育部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文件规定,每月不能超过80元,收了孩子五个月的延时费。2022年2月16号开学,到6月中下旬放暑假,四个月时间,疫情一个多月,学生在家上网课,一般都是上午语文数学,下午家长陪着做题。其他科没上,一共上了三个月不到,收了四个月320元,多收了一个月的。什么是延时服务,是在校老师指导辅导学生,请问疫情期间都是家长陪着做题,算延时服务吗?希望上级领导部门对于包庄小学校长赵洪文欺上瞒下,与民争利,师德败坏得行为,严肃处理。
处理意见:   经调查,莲花镇包庄小学2021-2022学年收取每名学生9个月,共计720元的课后延时服务费,2021-2022学年上学期9月13日开学,2022年1月13日延时服务结束,学校提供了四个月的课后延时服务。2021-2022年下学期2月16日开学,6月29日课后延时服务结束,共计4个月零半个月,中间扣除线上教学1个月(4月11日—5月11日),学校提供了3个月零半个月的课后延时服务,上下两学期学校共计提供了7个月零半个月的课后延时服务,每名学生多收取1个月零半个月共计120元的课后延时服务费。
  县教育局责成莲花镇中心校督导包庄小学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复学后退还每名学生多收取的120元课后延时服务费,并督导退费问题的落实工作。
  具体办理人:杨新庆  联系电话:13183197776
  负 责 人:李红民  联系电话:15039579866
  回复时间: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