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2-10-13 10:05:59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住建局
主  题: 未入住未装修水表用水无人处理
内  容:   舞泉镇水榭花都小区5号高层1单元801,用户未入住未装修水表用了56吨水,望有关部门关注处理一下,谢谢。
处理意见:   经调查,其住户主要目的是投诉物业公司。因前期物业公司承诺代缴该笔水费,但是目前物业公司未按照承诺履行,建议双方积极进行协商。
  具体办理人:张浩杰  联系电话:13383959888
  负 责 人:康天琦  联系电话:13939523288
  回复时间: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