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2-09-27 21:01:49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主  题: 房屋维修基金问题
内  容:   我是水榭花都38号楼一单元六楼住户,房屋结构为六层带七层阁楼,七层阁楼面积很小,六层房顶房屋顶漏水已经好多年,其间多次找开发商和物业,因为他们都属于东润房产公司,所以就一直推诿,在我一直追究源头的情况下,他们给我的方案就是可以用维修基金修,但只修七楼楼顶,七楼没有覆盖到六楼的位置,不属于公共面积,不给我维修,并且要我个人去找住户签动用维修基金同意书。我想问一下,我楼顶上面就是天空,为什么不属于公共面积?为什么我交过了维修基金,我家漏雨好几年了,却不能修?如果我要起诉,我应该起诉谁?是县房管局房屋维修基金科?还是起诉物业?还是起诉我楼下的住户?
处理意见:   经调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在征求业主维修意见时,有多户业主不同意维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建设财政部165号令)第十八条:当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超过保修期限后,经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通俗讲的就是“双2/3”以上业主同意可以动用维修资金),给维修工作推进造成一定困难,后期我们将和小区物业共同努力跟进,做好维修资金政策宣传,尽早达到支用条件,依法依规用于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具体办理人:吴耀春  联系电话:16603958260
  负 责 人:刘保红  联系电话:18839588899
  回复时间: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