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2-05-23 15:10:47 |
类 别: | 咨询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交警大队 | ||
主 题: | 交警罚款是否合理 | ||
内 容: | 我在漯舞路的慢速道上,匀速行驶,在行驶到辛安路口时,被交警梅洪涛点停。经过一翻检查后被告知:后排一位乘客没系安全带,罚款10元。本人一直安份守纪,遵纪守法,只知道司机和副驾驶要系安全带,从没听说过后排要系安全带,并且是在慢道上。本人在百度上搜了一下:百度上也说后排系安全带罚款也中适用于高速和快车道。请问交警队:交警直接点停罚款,是否合理?并请求附详细的法律依据。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首先,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给予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我们对您的处罚遵循的是处罚与违法相适应、相等的原则,所以,交警大队对该群众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其次,汽车安全带的作用,是当汽车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或者车辆发生碰撞时,它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从而保护驾驶员和乘客免受二次冲撞造成伤害。投诉人所行驶的道路为省级道路,地处乡镇路段,路口较多,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不系安全带轻则受伤、重则失去宝贵的生命这种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正确系好安全带是为了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任何人都不应该存在侥幸心理。在此劝导该名投诉人路遇交警执勤时,切勿对交警产生不满情绪,作为交警,最终的目的不是罚款,而是为了乘客的安全,这也是对乘客负责的一种态度。 最后,百度不是法律,百度搜索具有片面性,百度上的答复也不具有法律性,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并不是像投诉人按照百度搜索理解的那样,必须在高速公路或者快速路上行驶时才使用安全带。建议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原条文。 具体办理人:张乐娅 联系电话:15803957789 负 责 人:刘晓东 联系电话:13603957686 回复时间:2022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