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1-11-30 12:38:45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城市管理局
主  题: 烟气管道
内  容:   北京路北段师范幼儿园对面炒鸡店,烟气管道过低,油烟、气味影响胡同居住环境。
处理意见: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我单位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巡查力度,确保每个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都能达标排放,努力给市民创造优良的宜居环境。     
  具体办理人:张敬华  联系电话:13569689571     
  负 责 人:丁平福  联系电话:13839557990
  回复时间: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