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1-11-30 12:38:45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城市管理局 | ||
主 题: | 烟气管道 | ||
内 容: | 北京路北段师范幼儿园对面炒鸡店,烟气管道过低,油烟、气味影响胡同居住环境。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我单位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巡查力度,确保每个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都能达标排放,努力给市民创造优良的宜居环境。 具体办理人:张敬华 联系电话:13569689571 负 责 人:丁平福 联系电话:13839557990 回复时间:2021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