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1-11-23 17:19:27 |
类 别: | 状 态: | 已回复 | |
承办单位: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主 题: | 恳请有关部门解决保障房不符合质量标准问题 | ||
内 容: | 本人父亲在漯河市舞阳县西苑新区购买了一套廉租住房,装修时发现阳台上没有下水管道,直接导致洗衣机无处安放(房屋面积68平,仅有阳台可以放置洗衣机)。现场查看小区后发现,小区其它栋阳台都有正常下水管道,但唯独本人父亲购买的13栋楼没有下水管道。经咨询同楼栋邻居,多采取从阳台埋设管道至卫生间下水,但本人向装修公司咨询后得知,这样铺设过长下水管道,极易引发安全隐患。由此,本人认为父亲所购13栋楼房不符合住房质量标准,请主管部门对相关情况予以彻查,并责令有关单位在13栋楼房阳台处增设下水管道。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该项目为2010年项目,当时该楼设计图纸阳台无下水。 具体办理人:陈晓峰 联系电话:13939591159 负 责 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21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