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1-07-03 16:24:28 |
类 别: | 举报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教育局 | ||
主 题: | 无证办学 | ||
内 容: | 我是一位学生学长,我家孩子在辛安恒文辅导上英语,才知道他们是无证办学,没有办学资格证,还开了两个校区,希望有关部门管管,昨天又发现他们把招牌换成了“中医理疗馆”,还在继续招生经营,这样对我们的孩子有保障吗?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辛安镇中心校对该培训机构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下发了处理通知书,目前恒文辅导机构处于停业状态。县教育局责令辛安中心学校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具体办理人:杨新庆 联系电话:13183197776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21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