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1-05-28 14:22:24 |
类 别: | 状 态: | 已回复 | |
承办单位: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主 题: | 颐景苑物业不作为 | ||
内 容: | 我是颐景苑业主,关于颐景苑有一下问题:1、颐景苑飞线充电,电车推上楼充电等问题,为避免火灾,让物业多建几个车棚,迟迟得不到物业回复,最近物业回复了,说的是绿地面积不能破坏,一个皮球踢回来了,那我想请问,没有车棚没有充电桩,怎么充电,造成火灾,是物业承担?盼复(给予结果,没结果会一层一层维权)。2、建议消防查看楼栋器材(毕竟每次检查,物业都提前拿个大喇叭通知,消防检查里,赶紧下来挪车,赶紧把线收了等),消防设备是否只是摆设而已。3、小区设有小水塘(能否规划为停车棚,充电桩)。4、电梯广告一堆,也没见物业公开透明化。 | ||
处理意见: |
颐景园小区在每个单元楼道内张贴“温馨提示”告知飞线充电的危害和引发火灾的后果,禁止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单元门口。安排保安夜间进行巡查,发现飞线充电后及时与业主沟通、劝阻,告知其电动车充电需前往车棚内进行充电。2020年9月物业公司更换所有消防灭火器,发生紧急情况都是可以使用的。小区内的小水塘属于建设规划景观绿化,并非物业公司可以随便拆除。2020年1月4日物业公司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在电梯内、门口道闸进行广告,因广告公司前期需要投入,免费试用半年,半年后2020年7月4日开始收费,因开发商遗留问题,多处电梯底坑渗水,经常需要抽水维护电梯的正常运行,所以需要水泵抽水,广告费用于购买水泵,其账目都是有据可查。 具体办理人:王宏磊 联系电话:15639506900 负 责 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21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