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1-04-26 11:17:12 |
类 别: | 举报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莲花镇 | ||
主 题: | 于庄村新任村干部不参加工作 | ||
内 容: | 莲花镇于庄村新任支委于继业,自当选新一届支委以来,一直在漯河高中饭堂卖饭,一直没有参加村两委工作,我县长信箱举报两次都没有得到解决,于继业是否参加村里工作,调查人员直接去漯河高中饭堂调查就一目了然(于继业多年在漯河高中承包饭堂窗口,怎么会有时间参与村里工作),莲花镇党委政府明明知道于继业没有参加工作,还包庇于继业说正常参与村里工作。支部书记于俊杰自当选支部书记以来,经常不在村里主持工作,经常去新疆继续经营他原来的灯饰生意,严重影响于庄村委工作的正常开展,请有关部门真正查处,为了于庄村新农村建设,请领导百忙之中过问过问。 | ||
处理意见: |
1、针对反映的于继业问题,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停发工资以示惩戒,后续观察整改情况进行进一步处理,不存在包庇现象。 2、针对反映的于俊杰不在村里主持工作问题。经调查,反映不属实。于俊杰于4月9日因事请假十天,外出前已正常履行请假手续,且对村内工作做好了安排部署。除该次请假外,于俊杰本人一直在村内正常开展工作,不存在影响工作情况。 具体办理人:尹红星 联系电话:15239511222 负 责 人:王亚博 联系电话:13783072955 回复时间:2021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