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1-04-25 18:34:20
类  别: 咨询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交警大队
主  题: 北京路与人民路放学时段行路问题
内  容:   4月21日下午五时许我开车行至人民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准备向南转弯时发现有放学时段禁行标志,但是我当时已经站在右转道上,直行也是违反交规,只能右转从标志牌内侧又绕弯出来再次右转到人民路上。昨天收到信息在此处拍我违章因为违反禁令标志,我认为不合理,因为我并没有实际上在北京路通行,且当时站在右转道直行更错。请交警部门明察监控录像,或给予说明以后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走不违反交规呢?
处理意见: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应当注意观察道路上的交通标识,按照交通标识通行。交警大队在驾驶人进入该路口前就设有禁行标识(在规定时间段右转禁行),而驾驶人并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观察道路通行标识行驶。
综上所述,交警对部门的执法行为并不存在过错。建议您以后开车要提前看好路边标志牌,按照标示牌的指示进行通行,切勿马虎大意造成违章。
  具体办理人:张乐娅  联系电话:15803957789
  负 责 人:蔡云朝  联系电话:13507650856
  回复时间: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