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1-03-17 16:06:05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主 题: | 公积金 | ||
内 容: | 尊敬的领导,我是县自然资源局的职工,我局公积金自2020年5月份到现在将近一年未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请问一下是为什么? | ||
处理意见: |
县公积金中心第一时间与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得知该职工为自然资源局自收自支人员。自然资源局自收自支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至2020年5月,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与单位配比部分均由自然资源局转入后才能统一入账。因该单位资金困难暂不能及时缴存,我业务部始终积极协调,全力保障缴存职工正常使用。 具体办理人:关万通 联系电话:15936622621 负 责 人:马红正 联系方式13193937697 回复时间:2021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