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1-03-10 10:37:38 |
类 别: | 咨询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
主 题: | 物业不作为 | ||
内 容: | 西苑新区,宁波路小学对面。西宛小区物业:服务态度差丶服务质量差,多项内容存在只收费不服务,小区不配备垃圾筒,楼梯间灯安装缓慢,几乎无人打扫卫生,房屋装修压金收后不退,总之这个物业公司极不称职,请主管部门严查,退回不合理收费。 | ||
处理意见: |
(1)关于投诉西苑新区的物业不作为事实不符,垃圾桶及楼道灯正在逐步完善,年前楼道灯安装剩余两栋楼未安装,已通知施工方安装。(2)小区卫生有专人打扫,装修押金交房时已明确告知业主房屋装修入住验收后、无违规装修、无渗漏水后凭押金票据退还。 具体办理人:陈晓峰 联系电话:13939591159 负 责 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21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