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21-03-05 09:16:18
类  别: 举报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莲花镇
主  题: 于继业新当选村干部一直没有参与工作
内  容:   莲花镇于庄村于继业,自当选于庄村支委委员以来,一直没有参与村里工作,于继业长期在漯河一高饭堂卖饭,做生意,莲花镇党委政府对此不管不问。
处理意见:   经调查,于继业并没有长期在食堂卖饭,只是偶尔去帮忙。已经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目前一直在村参加工作。
  具体办理人:尹红星  联系方式:15239511222
  负 责 人:洪 河  联系方式:13903958568
  回复时间: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