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09-13 12:30:30 |
类 别: | 状 态: | 已回复 |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教育工会经费可以截流吗? | ||
内 容: | 吴城镇中心校开学要求全镇老师交工会费,每月10元,有的交半年,有的交一年,说这些钱要上交教育局工会,是真的吗?另外,吴城镇中心校从每个老师的工会福利230元里克扣30元,说是搞活动用里,这符合规定吗?这是老师的福利,不是经费,看来是克扣习惯了,这些情况局领导知道吗?知道的话,请给我们一个说的过去的解释,不像话。这是真的事情,一个小老师,不愿留电话,看着办吧。 | ||
处理意见: |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豫工文【2018】15号文,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舞阳县总工会文件精神,基层工会经费收入主要包括:(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千分之五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二)拨缴经费收入。(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四)行政补助收入等。所以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基层工会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包括职工培训、职工教育、文体活动、宣传活动、职工集体福利、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等。职工集体福利只是工会经费支出内容中的一项,吴城中心校工会在中秋节给每位职工发价值200元的福利,剩余30元不算克扣,可以作为下一步工会其它方面的支出费用,吴城中心校工会的做法没有违背上级规定。针对此情况,县教育局工会要求吴城中心校工会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真正把工会经费管好、用好,确保为教职工服务。 具体办理人:关建亭 联系电话:18239583006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19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