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9-09-12 12:30:30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求助信
内  容: 我叫樊发根1955年出生在九街老樊村,现在64岁,妻子谭维英现在56岁,抱养一女儿。我听说家里有脱贫政策,回到家里才发现,为什么整个村庄家里有车有房的还是贫困户,而我家车房都没有尽然不是贫困户,找村干部无数次,尽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找乡里,乡里给出的结果也是七七八八的,需要等,我回家已经等了半年,让我们等是要让我们送礼还是怎么的才给我们办理吗?还是说不送礼什么忙都不帮,也不给答案解释,这也算是我最后一次发送,如果再没有人给我合理的解释,我会一一往上告,告到你们给出合理的解释,为什么我家什么都没有?贫困户没有贫困户,低保没有低保的,我只想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处理意见:

 1、反映人为樊法根,户籍在九街镇老樊村,现在广东省中山市务工。

 2、自2003年至2019年7月长达16年未回老樊村生活,房屋因长时间无人居住,室内堆放杂物,室外荒草丛生,环境破败。在2015年进行危房改造时,老樊村两委干部本着同情关爱,为其申请修缮房屋。现在脱贫政策要求优先为‘四类户’改造,其家不属于改造范围。

 3、樊法根在广东省中山市一家企业务工,受腿伤正在康复中,企业为其每月发放生活费1510元;妻子谭维英广东省中山市务工,每月收入2000元以上;女儿樊巧蓬广东省中山市务工,每月收入2000元以上;樊法根腿伤康复中,目前已能拄拐行走,大概3个月后可痊愈。

从其家庭收入、身体、在外务工状况,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

 4、享受低保的农户是有严格标准的,至少具备残疾人二级以上鉴定证明,家庭成员患重大恶性疾病,家庭突发灾难性事故致贫,或因病住院治疗花费巨大等条件。樊法根腿部受伤住院花费,因未提供相关票证,无法判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5、工作组通过手机视频对樊法根就贫困户识别程序,标准及国家相关扶贫政策和低保户识别程序及标准进行详细讲解,樊法根听后表示理解。

樊法根一家现在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已告知樊法根康复后进行残疾人鉴定,并把鉴定证明交民政部门审核是否符合低保户识别标准。目前樊法根一家已清楚相关政策,同意待樊法根康复后进行残疾人鉴定,并把鉴定证明交民政部门审核是否符合低保户识别标准。目前樊法根一家情绪稳定,九街镇政府将持续关注其家庭生活情况。

 具体办理人:孙晓辉 联系电话:13069573196

 负 责 人:许忠克 联系电话:13938021996

 回复时间: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