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07-14 12:30:30 |
类 别: | 状 态: | 已回复 |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讨要工钱 | ||
内 容: | 我是吴城镇西王村民谷来彬,于2018年底给金大地垒院墙,完工后讨要工钱,都七个月了一直推脱不给,请问县长大人,我这钱得到哪里讨要,哪里能帮我解决?麻烦您了!多谢!希望能尽快帮我解决。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投诉人谷来彬称其2018年底跟着辛安镇后吴村支部书记吴某某在金大地公司干围墙工程,工程已于2019年1月份完工,辛安镇后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某拖欠其5万多元工程款至今未支付,投诉人谷来彬多次向吴某某讨要无果。因双方之间未签订施工合同,属个人之间的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受理范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建议投诉人谷来彬走其他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将情况告知投诉人谷来彬,投诉人谷来彬表示同意和感谢。 具体办理人:徐胜强联系电话:13939572296 责任人:郭新召联系电话:13607651568 回复时间:2019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