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06-18 12:30:30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东润畅园收费问题 | ||
内 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前段时间东润畅园物业通知业主交房,交房的同时要收取很多乱七八糟的费用,感觉不合理,请政府领导帮业主声张正义,主持权利:一、例如房屋还没有经过城建等部门验收,房屋质量等问题政府相关部门还没出具报告,就要交房推给业主,就要我们业主交物业费,一交就是两年,合理吗?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小区电梯属于业主配套设施,所有权是业主共同共有,为什么物业要收取电梯使用费?用自己的东西要给物业缴费吗? 三、东润物业近两年投诉不断,全部都是藐视国家法律,藐视政府文件,一个正常的企业不会是这样的,很有黑恶势力的特征,如果涉及扫黑除恶,希望政府严厉打击,还舞阳朗朗乾坤。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1、开发企业交房时业主有权要求查验房屋综合验收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业主可拒绝接收房屋。2、交房时小区物业和业主签订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有部分业主因外出愿交两年物业费,业主也可以选择缴纳一年,装修垃圾费业主可以选择自己清运。保证金在装修完毕验收合格入住三个月予以退还,所有收费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都有显示,并在物价局有备案。3、物业费收费高问题:小区物业收费依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为准。如果业主对收费价格认为不合理。可尽快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确定物业管理方式、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具体办理人:刘艳华 联系电话:13939513275 负责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19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