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9-06-09 12:30:30
类  别: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嘉园物业公司不做为
内  容: 领导好!我们是二环路西段清华园小区的业主。有以下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处理。1.小区内的视频监控设施自2014年以来大多没有正常工作,小区路灯多年来大多不工作,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修,保证其正常工作是物业公司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物业公司拒不承担义务,几年来业主持续不断反映,问题仍不能解决。2.小区每户每月向物业公司交纳13元公摊水电费,全体业主每年仅此一项交纳近十万元之巨,但小区公共设施到底用了多少水和电,产生多少费用,物业公司从没有公布过。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对此有知情权,物业公司必须公布,请督促物业公司对2017年度、2018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公摊水电实际使用的数量和产生的费用等详细情况限期在小区张榜公布。3.原来电动车进入小区大门时门卫发卡,出小区大门时门卫收卡,有效保证了小区业主的电动车的安全,请督促物业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这一好的制度。4.自2017年以来,物业公司收取车位费上十万元,这是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公共收益,应归业主所有。请督促物业公司公布自已所收取车位费的分配和处置方案。5.小区北门中间通道通过汽车,门口外侧西边地砖损坏严重,行人和电动车造成安全隐患,请督促物业将小区东大门开放,专供行人与电动车通行。6.小区绿化区杂草丛生,垃圾随处可见,长期无人清理。楼道卫生基本上半个月打扫一次。7.车棚混乱不堪,无人管理。请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进驻小区,对以上问题逐项解决。
处理意见:

 经调查,1、该小区监控自投入运行已7年之久,确有部分监控设备不能使用,但由于是第一代模拟视频监控系统,其配件现在不易购买,物业服务企业正积极协调总公司,争取将小区监控系统升级更换为现在通用的数字视频监控,但需要一定的时间,希望广大业主支持理解。2、小区公摊费用公示及车位费分配方案的问题,物业承诺将于近期进行公示,也请广大业主给予监督。3、鉴于该小区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建议该小区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确定小区物业管理方式,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收费方案。 

 具体办理人:刘艳华 联系电话:13939513275 

 负责人:李录伟 联系电话:13623956039 

 回复时间: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