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05-29 12:30:30 |
类 别: | 状 态: | 已回复 |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小区住房改变用途 | ||
内 容: | 县长您好,我们是南京路北段的银城小区的全体住户,我们买房子时说的是居住区,为什么现在一单元和四单元私自打开墙壁做门面房,符合条件规定吗?望你处理一下。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城市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如果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无法改正,城市管理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具体办理人:黄忠伟 联系电话:13603957126 负责人:丁平福 联系电话:13839557990 回复时间:2019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