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9-04-23 12:30:30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舞阳县公安局侵害辅警人员权益,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严重违
内  容: 尊敬的县领导:我是舞阳县公安局的一名辅警,根据省政府通知,从2018年10月我们舞阳作为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都调整为1570元了,可我们舞阳辅警目前实发工资为1237元,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 就不和民警比工资了,就算是执行了一个月1570块钱的最低工资标准,都不够人家一顿饭钱,但现在还要被政府少发一点,无语了。
处理意见:

 近几年来,根据全县治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局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规范招录程序,在社会上公开招录辅警充实到公安基层工作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警力不足的问题,为全县交通、治安大局的长治久安做出了突出的贡献。2012年,局党委为规范全局协警管理,决定从建立健全协管员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入手,将全局所有协警并入交警大队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养老金、服装等。本着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成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建立了协管员管理制度,所有协管员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舞阳现有辅警共495人。按照工资、养老金、医疗金、失业保险、意外保险、发放辅警服装等,经查询辅警发放工资册,大部分辅警的工资已经达到或超过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含本人需要交纳的养老金、医疗金费用),新参加辅警和工龄不足5年的辅警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针对辅警待遇低的问题,公安局正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中,资金一到位,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下发。以上是关于舞阳协警工资待遇的现状,相对于社会上的其它工作工资待遇不高。但本着自愿的原则对待每名辅警,对任何人的去留都严格遵循《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在此,真诚感谢每名辅警在自已的工作岗位上为舞阳公安工作做出的贡献和成绩,也希望每名协警能理解当前面临资金出现的困境。

 具体办理人:张胜辉联系电话:13721322130

 负 责 人:屈大浩 联系电话:13938037277 

 回复时间: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