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9-03-11 12:30:30
类  别: 建议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公安局家属院内垃圾
内  容: 位于南大街的公安局家属院内东西路北,刑侦大队伙房修排水道形成的垃圾堆放数日,建议及时清理。
处理意见: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对刑侦大队伙房排水道垃圾进行清理,对周围群众造成不便表示歉意。同时对刑侦大队提出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避免给周围群众带来不便。

 具体办理人:蔡尽芳 联系电话:13569696659

 负 责 人:屈大浩 联系电话:13938037277 

 回复时间: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