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9-03-11 12:30:30
类  别: 其他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在职老师办补习班,强迫学生上补习班。
内  容: 舞阳第三实验小学,学前1,2,3,4班在职老师存在办补习班,强迫学生上补习班,违规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情况。 教育系统三令五申在职老师不得办补习班,强迫学生上补习班违规从中收取费用。去年办的就有补习班(她们所谓的在学校写作业),学生放学后利用学校公共资源给让学生在教室写作业一小时,每月每人收取200元费用。今年在中山路南京路艺星国际教育租的教室继续她们的教育事业,说的自愿上课,学生不上补习班就为难学生,给家长施压。希望教育部门不要放纵,严抓严惩。
处理意见:

 经调查,询问学生,未发现有偿办班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教育局责成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禁老师收费办班。 

 具体办理人:宋 丹  联系电话:18623957006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