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9-03-06 12:30:30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为什么城管执法大队开的机动车没有牌照? | ||
内 容: | 3月5日,城管执法大队将共享单车拉走时,使用的是一辆昌河汽车,为什么没有牌照却可以上路行驶呢?该车辆悬挂的“综合执法”的牌子可以和机动车车辆牌同等法律效力吗?望给解释,如何理解无牌机动车上路执法? | ||
处理意见: |
该车辆属于脱审车辆,封存未用。当时由于个被执法人员错误使用该车,造成一定失误,县城管执法大队当时发现后立即予以停驶。针对此事,执法大队首先感谢社会监督,并对由此带来的影响表示深深的歉意。下步将不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具体办理人:高文辉 联系电话:13613951889 负 责 人:张尽兴 联系电话:13938021229 回复时间:2019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