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9-03-05 12:30:30
类  别: 建议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留下共享单车吧!
内  容: 亲爱的县长您好,3月4号晚上舞阳县很多街道不知不觉的出现了很多蓝色的小单车,5号早晨真是让舞阳人民惊喜万分啊,真的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大街小巷单车开。让好多居民顿时觉得我们舞阳真是发展不错啊,这么绿色环保时尚潮流的交通工具已经普及到舞阳了。可是5号下午大家都发现好多单车不知道什么原因被没收了,不让再继续使用了,这真是让人失望啊,希望留下共享单车,让舞阳变得更美好。
处理意见:

经调查,该共享单车投放单位既未经相关论证和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也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注册登记,属于擅自投放。擅自投放共享单车后续会有很多问题,比如企业是否有资质从事共享单车运营,个人信息如何不被泄露,个人押金如何退还,需要到有关部门备案,也便于有关部门进行监管,还存在监管权责不明、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共享单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主体责任界定未有配套完善制度保障、共享单车技术性能、质量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核等问题,同时,共享单车因为没有固定的停放地点,采用手机扫描开锁、不用固定的停车桩,极易导致车辆乱停乱放乱象频发,甚至侵占盲道,严重影响市容环境。舞阳县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大队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之规定,对该擅自投放的共享单车进行了违法物品先行登记保存。 下一步,待该共享单车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依法经相关部门审批注册登记后方可进行投放,我单位将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维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对于个别网友发表的不负责任的不当言论,我单位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具体办理人:高文辉联系电话:13613951889

负责人:张尽兴联系电话:13938021229

回复时间: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