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8-12-06 12:30:30
类  别: 投诉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中央景园小区
内  容: 尊敬的领导,中央景园小区物业每月向业主额外加收五块钱的路灯照明费用,请问这种收费合理吗?再说小区路灯大部分都不亮,凭什么收费?请领导关注一下。
处理意见: 经调查,来信人反映的5元路灯照明费属于公摊电费,由于该小区目前入住率较低,小区路灯没有全部开放。经查看该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协议》第九条:物业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水电能耗费用由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共同分担。

具体办理人:刘艳华 联系电话:13939513275

负 责 人:赵河山 联系电话:13903957723

回复时间: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