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8-12-03 12:30:30 |
类 别: | 其他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油烟直接对着行人排放多年 | ||
内 容: | 尊敬的县领导,海南路南段大灶台,油烟直接排向路人,每天晚上经过这里,都会看到经过这里的老年人,都被呛的直咳,今年应该是第三个冬天,他们排放油烟多的时候,工作人员又下班了,几年了,又不知道这该找那个部门,没办法才写此信。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县住建委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商户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商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该商户已于2018年12月6日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具体办理人:郭佳佳 联系电话:18639595255 负 责 人:鹿秀芳 联系电话:13903957011 回复时间:2018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