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8-11-07 12:30:30 |
类 别: | 其他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莲花镇中心校校长董海峰对一中教师做生意不作为 | ||
内 容: | 莲花镇一中教师蔡军晓,身为教师,作为一中领导,明目张胆在一中斜对面开办电信营业厅,整日无心教学,利用工作时间装宽带,安监控赚钱。在一中教师中,引起强烈反响。而身为中心校长的董海峰,却对此事不管不问,有严重渎职行为,请领导明查,换了这个不称职的董海峰校长。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莲花镇一中教师蔡军晓两年前与亲戚合作在莲花镇开办了一电信营业厅,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016年8月,原莲花镇中心学校校长得知情况后,与其谈话,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蔡军晓退出了该营业厅的经营管理,由其亲戚独立经营至今,并于2018年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具体办理人:宋 丹 联系电话:18623957006 负 责 人:徐胜克 联系电话:13703441886 回复时间:2018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