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8-11-07 12:30:30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关于2017年新农合缴费后地税未入系统,导致本人因住院无法报 | ||
内 容: | 2017年10月27日,我母亲和我妹妹两人,系在辛安村缴费新农合。现因我母亲重病住院,需要报销,新农合系统中查无此二人信息;去文峰地税所查询,系统中也无二人信息。为什么我们缴费后,系统却没有录入二人信息。今天我们和辛安村村医,一起去文峰地税所询问,票据一式三份,本人、村医都有票据,文峰地税所不让查询收据存根,文峰地税所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推脱责任,说以系统为准,不以票据为准。请问我们缴费后,为什么没有录入系统,文峰地税所工作人员当时录入系统到底有没有认真核对,如今我母亲因重病住院,高额的医疗费需要报销,系统中却没有我母亲信息,我们的缴费只是换来了一张没有保障的白纸?希望县领导百忙之中尽快处理,万分着急。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在征收城乡医保时,由代收员收取各村医保费款,并形成参保名单,县税务局是根据行政村代收员提供的名单导入系统进行委托代征申报,为保证名单正确要求各行政村代收员务必将参保名单在各行政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缴费人发现错误在期限内依然可以修改,公示结束后由代收员在参保名单上加盖行政村公章并签名证明名单无误,经调查来信人所在村经过公示的参保名单,名单上确实没有其母亲和妹妹的名字,且在公示期内,该村未提出异议。目前税务局正与该村代收员联系,落实其缴费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对于来信人反映的原文峰乡地税所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推脱责任的情况,县税务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耐心对待缴费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具体办理人:张 永 联系电话:13783072828 负 责 人:赵国钦 联系电话:13839543469 回复时间:2018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