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18-10-10 12:30:30 |
类 别: | 其他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
主 题: | 舞阳伟立帽子厂 | ||
内 容: | 三环路青岛路工业园里面的帽子厂天天让工人打五点的下班卡,然后加班到七八点,不算加班时间,还不让走,政府给管管吧。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舞阳县伟立纺织品有限公司进入10月份以来进入生产旺季,采取员工自愿加班的方式安排加班,公司人员计酬方式为月薪,这期间的加班费将会在2018年11月20日发放10月份工资时核算在内。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将处理结果告知来信人,来信人表示同意。 具体办理人:关永辉 联系电话:13721318018 负 责 人:郭新召 联系电话:13607651568 回复时间: 2018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