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8-09-03 12:30:30
类  别: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党组织关系
内  容: 尊敬的县领导:你好!我叫寇占军,男、汉族,当兵13年,分配县企业,企业基本破产,自己外出打工,30多年党费缴纳,我的组织关系从企业转入县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可查,现需把党组织关系转入寇庄村,转关系得经组织部,组织部说系统没有我的名字不给转,因为我不是中小企业局的人没入组织部关系,多次无果,难道不一个天吗?希望县领导帮忙解决。谢谢 。
处理意见:

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2017年7月开始,: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全县“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组织构架和党员基本信息的采集、导入系统工作,要求党支部(党总支、党委)通过比对党组织成立文件、居民身份证、党员名册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采集到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党员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认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核对无误后,由信息采集员和党组织书记在信息采集表上签字确认,避免党员信息漏采、错采,报送基层党委,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党员基本信息的导入工作。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均有导入、补录权限,后因我县“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筹建工作结束,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的党员信息导入、补录权限均被收回。针对寇占军所反映情况,基层党组织可能存在党员信息漏采现象。

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全省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均实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接转。经查询,因中小企业局“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未查询到寇占军基本信息,故无法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第八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规定,寇占军应向组织关系所在、按期交纳党费的党支部进行党员身份认定,由所在党支部研究,报上级党委审批后,由寇占军所在党组织(党支部或党委)携带该同志自组织关系转入该党组织之日起的《月工资收入明细》《党费交纳记录证明》和《支部认定意见》《党委研究意见》《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党员信息的补录采集,信息补录完成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

具体办理人:孙昆鹏 联系电话:15729328768

负 责 人:王一将 联系电话:13839581518

回复时间: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