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8-08-25 12:30:30
类  别: 咨询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关于电费 水费 收费问题
内  容: 二环路中央景园小区几年了,到现在电费、水费一直都是物业公司收取,为什么不是各自各家的账户,自己在手机上缴纳多方便,我想问问主管这方面领导,电费原来没有收取公摊电费,上个月开始每户每月5元公摊电费,收费合理吗?还有每户每月污水处理费4.5元,收费合 理吗?电费0.56元/度,水费2.63/吨? 麻烦相关领导,在恁百忙之中抽出几分钟时间帮忙核实一下,谢谢。
处理意见:

经调查,该小区目前水电未安装到用户端,小区物业只是代开发商收取且收取费用未高于居民正常用水用电。另外业主反映小区每月5元公摊费用一事,经查看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协议》第九条:物业范畴围内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水电能耗费由小区业主或业主使用人共同分担。

具体办理人:刘艳华 联系电话:13939513275

负 责 人:赵河山 联系电话:13903957723

回复时间: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