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姓  名: *** 写信时间: 2018-08-01 12:30:30
类  别: 建议 状  态: 已回复
承办单位:
主  题: 学校门前应该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内  容: 舞泉镇董庄学校位于青岛路路西,门前道路上没有交通安全警示牌、斑马线、菱形提醒、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导致车辆经过此地时,不知道前方有学校。儿童可能会出入,孩子的交通安全没有保障,形成了极大的交通隐患,广大人民群众极为担忧,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不要等到事情出来之后再去完善补救。这也是群众利益的体现,也是群众迫于解决的实际事,群众们提前谢谢你们了。
处理意见:

经调查,目前正值青岛路修路期间,安装交通信号灯、交通设施设备等会对施工造成影响,因此暂时无法安装交通安全警示牌、斑马线、菱形提示、减速带等安全设施。青岛路施工完成以后,县交警大队将尽快在此施划斑马线,安装警示标志。对于来信人提出的减速带问题,根据道路通行条件暂无法安装。当前,县交警大队将适时安排警力加强该路段交通秩序管理。

具体办理人:张乐娅 联系电话:15803957789

负 责 人:蔡云朝 联系电话:13507650856

回复时间:2018年8月7日